一、女方离婚证遗失后重新结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申请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离婚证再婚要被收回吗
离婚证再婚不需要被收回。但必须在其上注明“作废”等字样。根据相关规定,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相似,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
三、离婚的再婚登记需要什么
离婚的再婚登记需要: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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