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产纠纷方面,我们通常会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首先是和解,这是基于双方平等并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私下里达成的协议。若和解未能成功,便可寻求第三方的中介调解来解决问题。
其次是协商,如果自行协商仍然无法取得共识,我们可以请求特定的中介机构来裁决此争议,即通过仲裁程序了断。而最后一种途径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在仲裁程序结束后,若争议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