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股票,因行业特殊,常见入股市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结婚是一辈子的特大喜事,就像进入股市,合股办企业,更需提醒谨慎“操作”,预先进行某些风险评估,如何规避法律上的风险。
恋爱时间的长短通常也是双方谈条件的过程,结婚证就像谈妥了合作条件的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不管今后通向何方,都想得到法律层面上的保护。不同在于,企业要做强做大可以邀约增加入股人,并购重组等,而婚姻关系要和谐稳定,不容许有第三者的随意插足,游离于婚姻之外的“试营业”也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的“经营”活动,虽不能像企业那样有明确的分工协作,财务监督等配套措施,还要预设分管生产、销售的侧重点。但同甘共苦,共负“盈亏”的风险意识是要牢固树立,绝对不能忽视的。人特别容易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而遮掩可能发生的法律关系,超越了一定的度,侵犯了“另一半”的人格底线,终究会措手不及引爆离婚的导火索。历史翻开一页,结婚时风光无限,而离婚却旷世持久,耗费了大量精力,又留下了许多难以预料的后遗症。
离婚的诱发因素很多,引发的许多民事法律关系也相对复杂多样。譬如,小孩的姓氏问题。虽然绝大多数人沿用传统习惯,以男方为小孩的姓,但有些男女平等观念强烈的女性,对婚姻关系“产品”的冠名权表现出寸步不让,并不是可以用金钱弥补得了的,沟通不畅,潜在解体的危机感。又如,美色对于每个人都是现实中始终绕不开的问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美艳褪色势不可挡,但眼光仍要求清纯如初,真是强人所难。当纠结突破容忍的界限,走到离婚散伙的地步,已不是“退货”那么简单的事,俗话说,清官也难断家务事。
一般民事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刑事犯法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媒体报道有太多的“灭门”惨案,起因通常并不复杂,可就有暴力倾向的亡命之徒失却怜悯之心,连无辜的小孩也不放过。婚姻的破碎,还连累到家庭亲戚的不幸。许多人死不瞑目,但法律上的救济已对其毫无实际意义,只剩下别人的愤怒与叹息声。丧心病狂的人毕竟极少数,不然也太没安全感了,可婚姻关系中过于精明的人就有不少。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的财产归各自保管,避免离婚时财产分割不清,这也可能引发不同于社会上的盗窃、侵占、诈骗等行为的发生。当一方有可疑之处,另一方想方设法搜集证据,也可能触及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以及侮辱、诽谤等过激的行为。有些人还偏好玩自拍激情戏,当回演员瘾,可到了离婚时,便可能成了“艳照门”的翻版,而向公众传播就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犯。如果以此为要挟,就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有涉。这一类“痕迹”不灭,阻碍了双方的重新选择权,所以,注意保护好个人生活的隐私权,可以减少婚姻触礁覆船的发生。
从坏处着想,多从好处着手,注重感情的培养才能同舟共济。擦亮眼睛,多增强一些法律风险意识,类似“宏观”掌控,且在微观上宽容互补,懂得珍惜与维护,让生活有着完善的矛盾统一体,从一堆或远或近的法律风险中化危为“机”,踏上风景如画的生活慢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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