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贷款,债权人可依法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严格遵守其还款责任。
一旦法院采纳了当事人的诉求或下达了相关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后,便会责令债务人切实履行其归还欠款之责任。
假如债务人对法院的指令置若罔闻,债权人则可再次上诉至该人民法院,以便启动更为严密的强制执行程序。
在执行阶段中,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及拍卖等多种方式,以维护债权人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在实施上述操作时,须始终保持在所规定的,且不能超过被告应承担的债务范围内。
因此,债权人有权利通过合法渠道,借助于司法诉讼以及执行程序,从而最大限度地追讨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