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使用失效的驾驶证、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在一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以及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均属于无资格驾驶的情况。对于无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罚款和拘留。
无资格驾驶的情况包括以下七种: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4.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5.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在一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7.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资格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无资格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指的是未经过培训或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却擅自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资格驾驶的处罚包括以下几种:
1. 罚款:无资格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2. 记分:未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将被记12分,已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将被记6分。
3. 暂扣机动车:无资格驾驶的机动车将被暂扣,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 吊销驾驶证:对于严重无资格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无资格驾驶是一种严重的安全隐患,会对道路安全造成威胁。对于无资格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伤害。
无资格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对道路安全造成威胁。对于无资格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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