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深圳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项目的相应法律事实和证明。
准备材料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变更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迁入原因、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等待审批
1.人口信息主项更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分局人口科对分局终审材料作出终审决定,其它材料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
2、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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