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索赔程序为: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2)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工程师应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以赔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3)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答复或者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的,视为索赔已获批准;索赔事件继续发生时,承包人应分阶段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1)招标文件。是工程合同文件的依据,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清单、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是工程造价的基本信息。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价格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额外费用的依据。(2)投标报价文件。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分析计算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分析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列出施工所需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价值,并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资金提出了要求。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并签订施工协议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和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3)施工协议及其附件。在签订施工协议前,如果在中标价格、施工方案和合同条件的讨论纪要中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说明,则该纪要将作为今后索赔估价的依据。
对于“建设项目的索赔程序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的问题,施工协议及其附件、投标报价文件、招标文件可以作为建设项目的索赔证据。如果有问题,纠纷就不会这么简单了。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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