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二、农村宅基地过户一定要本人签字吗?
在农村宅基地的过户过程中,原则是必须要本人办理并鉴字,但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但是在委托书中,也应要有本人签字确认。
三、农村宅基地过户的条件
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四、农村宅基地过户的办理程序
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五、农村宅基地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权属变更表
6.地籍调查表
另: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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