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应当如何应对执行
应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的,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内容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4.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记入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双方就可以履行和解协议。
二、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多久会被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法院执行措施有哪些?
具体的执行措施有: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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