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已满二年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有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人民法院通常会判决准许离婚。
离婚的标准是什么?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双方在经过协商或者无法协商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予以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法院会判决双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并互相赔偿因离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有一方无法达成协议,另一方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离婚的标准是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另一方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离婚是婚姻关系双方经过协商或者无法协商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予以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