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的周小姐与厦门一家网络公司签订了一份开发软件的合同,并预付了3200元。谁知11月合同到期了,委托网络公司开发的软件没有完成。当她电话联系网络公司时,对方态度很恶劣。一气之下,她向厦门市长专线写信投诉。
原来,该网络公司服务器受到黑客攻击,导致未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合约。而双方在沟通时,公司指定的接待员有新生代用词习惯,沟通内容中出现了靠字,使周小姐产生误会。
最后,经营者坦承自己违约不对,也认识到自身技术支持的不足,并主动向周小姐道歉和协商,终于得到对方的谅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期限续延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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