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
一、起诉离婚的到什么地方起诉
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二、离婚是不是要到登记结婚的地方
离婚不一定需要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三、协议离婚一方不肯到场登记怎么办
如果夫妻一方不愿到场,则无法登记,可以走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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