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需要这样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时,其登记事项有所变更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相应的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当公司面临解散,亦应依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在设立新的公司之际,同样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并办理必要的设立登记手续。
此外,对于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履行与之相适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公司登记事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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