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武汉给全市高龄老人发放“长寿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80岁以上的农村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凡具有武汉市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00岁及以上者可申报百岁老人津贴;具有武汉市农业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岁不满100岁、本人月收入水平低于400元者可申报农村高龄老人津贴。
武汉市政府将“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纳入2010年的“十件实事”,从今年起,全市百岁老人将获得“四个五百”的慰问及补贴,即:向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长寿津贴、春节慰问费500元、生日探望费500元、定期体检费500元。
武汉市现有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近14万,其中百岁老人141名,农村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近4万。津贴的发放方式为先申报后审批,经审批后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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