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识别号和营业执照的区别
根据税总函〔2016〕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对已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登记机关逐步完成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实现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税务部门的全覆盖。
也就是使用营业执照上的统一信用代码作为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号一样吗
税号通常是纳税人识别号的简称。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号,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码共15位数,前6位为地区码,后9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9位数,共计15位数;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为15位数或18位数,与其居民身份证号码相同。
二、三证合一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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