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技术劳务算技术合同吗
1、劳务不属于技术合同。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技术服务合同范围
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规定,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标的范围:
1、标的对现有产品、工艺无改进设计的合同;
2、作为标的的工夹模具及包装的设计沿用标准或定型设计的合同;
3、标的为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性通用设备的设计的合同;
4、对引进的设备、仪器的关键零部件及国产化配套件的设计、沿用已有的设计,没有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的合同;
5、标的不是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性审查和工艺文件编制,仅就描晒技术图纸、复印、翻译技术文件资料所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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