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包含以下的内容: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可转让;
2、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股权转让后,公司有义务办理变更登记和修改相关记录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股权对内转让、股权对外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外部转让,有许多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
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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