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二、货车超载处罚新标准
(一)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二)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提示:
1、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货车超载的危害
货车超载比较重要的危害是对自身以及他人安全都是有危险,因为车辆超载肯定是影响车辆驾驶方面的问题,变得更加难以控制,特别容易出现事故。如果出现爆胎或者刹车失灵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出现翻车等事故。另外很多国家道路以及高架桥、路基等都是有重量的极限受压程度,如果每辆货车都是超载行驶,那么它肯定是承受不住,容易导致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最轻程度就是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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