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债务离婚后不一定要共同承担,如果能够证明是属于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否则是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一、离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离婚前债务离婚后不一定需要共同承担,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婚后债务公证有效吗
视情而定。一般情况下,婚后债务属于家庭债务,夫妻应共同承担,不得约定由一方承担,以免伤害债权人利益,此时公证无效。但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此时公证有效。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