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越来越多,清楚了社保保险对人们的重要性,那就是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治病费用,这样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因此很多人都办有社保卡,但是这卡有什么用?怎么用呢?这卡怎么才能报销呢?下面我们将会做一些简单的介绍,告诉人们社保卡有什么用,如何用可以为自己在治病的时候换取更多的救命钱。
概念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胡*义2018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功能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使用范围
1、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等治疗。
2、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看一般门诊或到定点药店购药,所需费用可刷卡支付。本人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等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刷卡支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定向医疗消费。
用法
1、持社会保障卡如何就诊?
参保人员需带带好“一卡两册”,即“社会保障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就医时要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号,在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病历手册”,收费时同样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实时结算,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的费用。
如部分医院有自己的就诊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首次就医时,应先办理就诊卡和社会保障卡的关联手续,再持社会保障卡就医。两卡关联后再就医的,参保人员只需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而无须再持就诊卡。院内就诊卡只为非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2、未持卡就医能否报销?
参保人员在已经开通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服务的地点医院就医,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当次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由个人全额负担。
3、持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怎样看病?
参保人员持“一卡两册”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额收取现金,为参保人员出具打印有“上传”字样的医疗费用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参保人员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报销时需同时递交社会保障卡。
4、未发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就诊报销?
参保人员仍需按原规定到个人医保手册(蓝本)选定的定点医院、A类医院、医保定点中医、医保定点专科医院就医,出示蓝本并扫描条形码,个人现金全额支付医疗费用,保存好收费单据、处方、明细清单等材料,按原流程报销医疗费用,发卡前应及时递交。
5、在领取和使用社会保障卡之前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领取和使用社会保障卡之前,按原医保规定的就诊方式(持蓝本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上传”医疗费用,应及早报销。在发放社会保障卡之前,可按原流程报销;发放社会保障卡之后,按原流程报销时,需要提交社会保障卡。
6、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7、已发社会保障卡的易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如何报销?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已发社会保障卡的退休人员易地安置、在职人员长期驻外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应持社会保障卡和医疗费用单据按原流程报销医疗费用。持卡人员因公出差在异地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应持社会保障卡和医疗费用单据按原流程报销医疗费用。
8、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门(急)诊诊疗费金额:三级医院4元,二级医院3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元)。
9、患有门诊特殊病的持卡人员如何就诊?
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领导社会保障卡后及时携带社会保障卡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写卡”审批业务,之后即可在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费用结算。
10、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如遇有下列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支付条件的,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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