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是要在已经作为被告,已经被原告起诉之后才能提起。其次,在对方起诉之后,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反诉的事实必须和现在的诉讼的事实一致,最起码应该是有关联的。再次,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就上述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样反诉的成功率就要搞很多。撰写反诉书(可以请律师写),写明反诉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将反诉书以及前期收集的材料一起,提交给正在审理法院。法院同意之后,就是诉讼与应诉了。
一、成立反诉须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反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二、什么是反诉,何时提出反诉有效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提出的条件和时间
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①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双方违约);
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反诉能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失去作用);
③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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