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可以追究下列刑事责任:
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