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不少于10辆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垂直投影面积的1.5倍;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武汉市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九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设立道路运输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本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区运管机构政务中心核对申请材料,材料相符受理该备案申请2、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分管领导办理意见3、政务中心发证
四、办理地点
武胜西街1号硚口区政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区城管委(交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湖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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