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间股权转让如何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六条第五款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利润额,或者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益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还规定了不征税的特殊情况1996年和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1996年股票转让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1996年股票转让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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