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自愿转账给我算诈骗吗
关于收款方自愿进行汇款是否构成欺诈罪行,这得视具体情况来分析。
如果收款方在进行汇款的过程中并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实际情况,而是基于真实且明确的主观意向进行操作,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的现象通常并不属于欺诈罪行。
但是,如果收款方在汇款的过程中实施了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藏实际情况的行为,致使付款方产生误解并且按照此误解进行操作,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就有可能被视为是一种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关键在于了解收款方是基于对实际情况的确切认知才做出的决定。
如果付款方存在误导还款方的事实,而且收款方依然是自愿执行付款程序,那么这种做法也将可能会划入欺诈罪名之列。
因此,当我们面临转账这类涉及金额巨大的金融交易时,务必保持明确的警觉性,保证我们对交易事实有着充分理解,以及对潜在的风险具有清晰把握,以此避免因为误判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被转账诈骗了,刚转过去,还能找回来吗
在遭遇诈骗后,虽然最终有希望挽回损失,但是却存在着相当程度上的机率。
这主要是由于绝大多数诈骗案件均具有极高的破解难度,特别是的难以进行有效的调查取证令案件审结过程相对复杂,从而导致追索损失需要耗费的时间较长。
即便受害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其遭受财产损失的有力证据,公安机构在接到报警并正式开始立案处理后,也未必保证能立即抓住罪犯,成功追回受害人所失财物,因此成功寻找回财物的可能性极低。
假若在案件侦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后,警方成功追回了全部或部分赃款与赃物,那么理论上来讲受害人有机会恢复经济损失;然而,若赃款、赃物不幸未能被追回,令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无法获得补偿,那么事实上警方对此之事也是无能为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