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包含的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
2、营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金;
5、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都有哪些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3)不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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