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借款为条件,借款事实不存在的借条是否有用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不存在借款事实,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需要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
私人借款借条
私人借贷借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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