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居住地公安局派出所办
身份证各种证件方法/步骤1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2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
3
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办理本人及其配偶的《成都市居住证》。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1)劳动合同;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注意事项注意安全不要盲目办理
成都居住证办理地点有:锦江区派出所、青羊区派出所、金牛区派出所、武侯区派出所、成华区派出所、龙泉驿区派出所、青白江区派出所、新都区派出所、温江区派出所、双流区派出所、皮都区派出所,以及各区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全文7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