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请人可以向当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上海居住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移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上海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详情如下: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其实不仅是在上海,很多一线城市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当中,都对缴纳社保的时间是有一定限制的。假如自己只是才刚到上海参加工作,也没有必要急于办理居住证,关键这种情况下去办居住证根本就通不过的。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九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第十一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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