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定为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试点区后,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从土地资源利用和土地管理特点出发,从加快产业转型、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土地管理工作机制。
石景山区土地资源有限,土地供需矛盾尖锐。落实首都文化娱乐休闲区(CRD)战略目标需要充足的发展空间;以首钢搬迁为契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对旧产业用地进行腾退置换,为新型产业入驻提供空间。为此,石景山分局在探索符合本区特点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上进行了有益尝试。
该局对重点发展区域土地利用特点、产业发展类型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重点发展区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指标标准体系。同时,确立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全程管理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的用地开发利用时序,根据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在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阶段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核准;在审批过程中构建批后监管机制,对建设项目在征地、供应、发证、联合验收四个环节进行全程批后监管;在产业项目竣工投产一年后,对产业项目及重点产业发展区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年度审查;对没有达到土地集约利用标准的产业项目,利用经济手段引导产业退出。
据悉,石景山区存量建设用地为901.13公顷。目前,全区正在运作的土地储备项目共有39个,项目总用地面积824.3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70.45万平方米。其中,集体土地面积590.18公顷,占全区集体土地面积的34.6%。石景山分局通过土地储备项目运作,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速度。
为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增强发展紧迫感和资源危机意识,石景山分局编制了《石景山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年报》,定期对外公布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目前,2009年年报已经形成并上报区政府,正在与统计部门协调获取新的数据。同时,分局还将联合区发改委、规划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考核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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