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在每月底持《见习补贴申请表》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部门依据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补贴生成信息及实地检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于次月初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并将补贴情况按月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将补贴信息录入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就业见习基地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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