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可以签订质押协议吗
质押协议,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协议。如果是私人签订质押协议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视为有效:
(一)私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是当事人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质权合同要采取哪种形式订立
订立质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权是依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创设的权利。当事人设定质权的行为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通过订立质权合同来进行。
考虑到口头合同虽然简单、易行,但一旦发生争议,不易证明其存在及具体内容,不利于事实的查明和纠纷的解决,为了便于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民事责任等法律关系,促使当事人谨慎行使担保物权,减少纠纷的发生,规范设定质权的行为,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三、质权的种类有哪些
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大类:
(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担保;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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