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定义和区别。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尚未开始实行犯罪,因此属于犯罪预备行为。
1、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界定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是两个在犯罪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划分。犯罪未遂是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成犯罪目的的情形。而犯罪预备则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界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实施犯罪的具体步骤、犯罪工具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有实际发生危害等。
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成犯罪目的,则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而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则可以认定为犯罪预备。
在刑罚的量刑上,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在定罪和量刑时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则应当从重处罚。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的划分,对于这两个阶段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并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划分。对于这两个阶段的划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实施犯罪的具体步骤、犯罪工具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有实际发生危害等。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并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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