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不断攀升,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已经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
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了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
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当中,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有些人可能会不以为然:分割房子不是很简单嘛。
结婚前购买的话,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房产平均分割。
我听完,哭笑不得。
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分割,这只是非常粗略的描述,在实务操作中,却大有讲究。
接下来,我按照购房的时间,分类进行讨论。
一:婚前男方全款出资购买,仅登记男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分辨,按照普通人的想法考虑即可。
因为是婚前全款购买,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二:婚前男方全款出资购买,仅登记男方的名字,婚后增加女方的名字。
男方婚前购买,原本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加女方名字的话,这就要看是什么性质了。
但根据现在司法实践,增加名字一般是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
所以如果离婚,双方平均分割。
三、婚前男方贷款出资购买,仅登记男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男方。
但离婚时,女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房产增值部分。
这是现实中比较普遍的情形。
四、婚后购房,仅登记男方的名字对于这种情况,只要你们夫妻双方对于该房产没有做出特殊的约定。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婚后买房,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出资的。
即便房产证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但是依然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女方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当然,如果你们夫妻双方签订了协议,来约定该房产只归男方一人所有,才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做出这种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五、婚后购房,登记男方和女方的名字,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
离婚时,男女双方各占50%的所有权份额。
六、婚后购房,登记男方和女方的名字,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
此种情况比较少见,除非在办理所有权登记时,登记了明确的份额。
这种情况离婚时,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总结一下,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可。
但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话,就会有多方面的因素需要考虑。
比如是婚前买还是婚后买的,是全款买还是贷款买的,双方以及双方父母出资情况怎么样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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