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农户方可受理,做好批前踏勘、选址到场,审核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2、由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在宅基地交易的时候,买卖双方如果不是唯一住房的,应该参照税务部门的税率收取相关的税费;
3、已建房户旧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农村一户多宅拆除补偿标准如下:
1、现金补偿,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的补偿价和集体住房的补贴价;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于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其房屋面积,给予其房屋的补贴;
3、自愿退出宅基地,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法有哪些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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