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可以作为陪嫁,但具体是否使用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陪嫁的钱可能是女方用于购置嫁妆带回婆家的彩礼钱,也可能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钱。彩礼钱本来就是女方提出的要求,男方再给到女方父母,所以陪嫁由女方父母决定如何支配。
1.是否使用彩礼钱作为陪嫁,取决于具体情况。
2、陪嫁有时也是可以用彩礼的钱的。其实现代结婚的所谓彩礼,就是女方用于购置嫁妆带回婆家。
3、但也不一定,各地风俗不同。彩礼钱本来就是女方提出数额的要求,男方再给到女方父母的,而陪嫁是由女方父母出的,所以既然钱在女方父母手里,那至于怎么支配还是女方说了算,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女方陪嫁彩礼钱的支配权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女方陪嫁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彩礼钱的支配权归夫妻共同所有,而非女方个人所有。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对。因此,女方陪嫁彩礼钱的支配权归夫妻共同所有,而非女方个人所有。
彩礼钱作为陪嫁是否可以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陪嫁的钱虽然是由女方父母出的,但最终支配权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陪嫁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彩礼钱的支配权归夫妻共同所有,而非女方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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