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土地证能否让给非农业子女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文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这片土地的使用权利,被赋予了特殊的用益物权性质。
这种使用权仅限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才有资格享有,且其权益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类似于无偿获取宅基地使用权这样的情况在村民中较为常见。
非农业户籍人员无法通过继承或者接受转让等方式获得农村住宅用地。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即便是农业户籍的子女也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他们仍然有权继续享用该处宅基地。
若宅基地上并未有建筑物存在,那么该处宅基地将按照程序收归集体,任何人不得再行继承。
综合以上提到的各个因素,我们得出结论,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证不能给予非农业子女。
在面对与宅基地相关的各种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土地管理办公室或是法律专业机构进行详细查询,以此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被认定为非法存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具体条款,农村宅基地归属于农民集体共同所有,而广大公民个体仅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利,故此,农村宅基地并不能进行转让。
尽管在同一集体组织的成员之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可行的,但是如果以任何方式进行买卖或者转让至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的相关行动,均属违法行为,并且其有效性也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不得不提的是,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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