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起诉执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不能凭着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按照协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协议履行;
2、在胜诉后对方仍旧拒不履行的,可凭法院的生效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一、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执行法官不给恢复执行该怎么办
执行法官不给恢复执行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恢复执行申请的条件是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
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6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