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拆迁征地如何举报动迁
要是你遇到了强行拆迁这档子事儿,别犹豫,赶紧向上头的人民政府或者本地的政府投诉去吧!让他们来管管这件事,纠正错误,然后给予公开批评。
如果问题严重,涉及到谁该负责,那这些人肯定逃不了要背负法律责任。
不仅如此,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哦。
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千万不能用暴力手段、恐吓威胁,或者是违反规定,切断供水、供暖、供气、供电以及道路交通等途径,逼着被拆迁者离开自己的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征地拆迁需要公布那些审批文件吗
征地拆迁这个事呢,政府得按照法律规定,把一些应该让大家知道的信息主动公开出来,都有些啥子呢?这些通知里包含了:首先是征地批文,这可不是小事情哦,它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就是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批准用地的那个批复性文件;第二个就是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那个文件。
然后是征地告知书,这个也很重要,里面包括了征地告知书和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那些相关证明材料。
再往下看,还有一书四方案,这个就更复杂了,包括:第一个是市、县政府在用地报批时候拟定的那份“一书、四方案”,里面包括了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第二个是城市建设用地的话,那就是“一书、三方案”,也就是说只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最后一个就是征地公告啦,这个公告包括了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等相关的材料。
如果你在征收过程中没有看到这些公告内容,那么你就有权利去政府那里申请信息公开,要求他们告诉你关于征地的所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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