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是什么
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如下:原告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用人单位证明,没有工作的由居委会和村委会证明。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证明。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全文7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