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不能上市: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板上市要注意些什么
在我国主板上市的时候,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去主板上市的。在主板上市的要求是很高的,要求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净资产折股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开始起算。在主板上市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第一点股票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第二点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第三点在三年内,公司的结构与股权等没有发生改变,第四点三年内公司业务未发生变化,第五点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细节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并且不应进行资产剥离(整体改制时,可能剥离一些非经营性资产)。
2、对于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如股东少于2人、净资产不到500万元的,只能在变更行为前进行重组。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其出资对外转让;为了能连续计算业绩,重组是还要符合有关规定,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有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也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3、根据《公司法》第96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变更时须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评估。(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的工商机关对此种变更不要求进行评估,没有评估也能取得变更登记,但对于拟上市企业而言,还是以进行评估为妥。特别强调的是,此种整体变更时进行的评估,是为了确定经审计的、将来用作折股的净资产值不大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企业不能根据评估值调账,否则经营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时应当按照审计结果还是评估结果来进行验资?有的地方工商管理局要求按照评估结果来进行验资,该怎么办?
如果要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应采取整体变更的方式,即只能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验资依据。如果没有连续计算业绩的需要,也可以评估结果进行验资。
有的地方工商部门要求评估,主要目的是确认出资资产的价值。如果工商部门坚持要评估报告,而评估后净资产数额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时,可以与工商部门协商以审计值验资、折股、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注意:变更是争取了时间(可连续计算业绩),却牺牲了价值。如果以评估值调帐,则是结束了旧帐,建立了新账,因此,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中断了,视为新设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观察三年才能申请公开发行。
5、新股东无论以现金还是实物出资,其折股比例应一致。
6、新增股份的认购价或者股价一般是在净资产值的基础上溢价一定比例。
三、新三板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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