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诉讼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诉讼所需资料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其中,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包括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包括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提出诉讼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诉讼所需资料包括:
1.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诉讼所需资料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其中,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起诉状应当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诉讼请求和理由,诉讼事实和理由,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诉讼程序和诉讼期间,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由其受理的其他材料。
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如果原告或者被告认为需要提供书面或者口头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或者被告认为需要提供法定鉴定材料的,应当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当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可能会导致其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供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可能会导致其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总之,在提起诉讼时,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和诉讼所需资料是必须的。这些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可能会导致其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因此,当事人应当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