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非机动车牌照补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武汉非机动车牌照补办材料
(一)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补领非机动车号牌的,还需收回非机动车行驶证。非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非机动车所有人需在《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内注明。
(四)补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的,申请人须到原核发牌证的非机动车登记站领取、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交回原行驶证(行驶证一并丢失的,需在申请表内注明),注销原号牌、行驶证,按注册登记手续补领新牌、证。
(五)补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的,申请人须持残疾人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原核发牌证的非机动车登记站领取、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经检验车辆合格后,补发行驶证。
三、武汉非机动车牌照补办地点
公交:乘坐734路公交车至武车路友谊大道口站下;乘坐543、554、573等公交车至航海学院站下;乘坐729路公交车至和平大道武车路站下。
地铁:乘坐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湖北大学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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