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伙伙伴的法律禁令是什么?《合伙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企业期满,合伙人决定不经营
(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发生
(3)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在30天内没有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营业执照被吊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上述为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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