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吗?
时间:2023-03-30 19:33:13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二、没收非法财物属于刑事责任吗

没收非法财物不属于刑事责任。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处罚法股东,行政处罚包括以下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消防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等五类。

1、警告

警告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警告,声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的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一种处罚形式,属于申诫罚,警告主要适用于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行为。

2、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处罚,属于财产罚。被处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从事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和财物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

4、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对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剥夺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某项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权利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施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而给予的一种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等行为所给予的一种处罚。

5、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被处罚人接到裁决书后,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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