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2015年6月30日前报废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黄标车,实施第一阶段补贴标准。即:重型载货车补贴30000元,中型载货车补贴16000元,轻型载货车补贴10000元微型载货车补贴5000元,大型载客车补贴28000元,中型载客车补贴13000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补贴9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补贴5000元,专项作业车补贴8500元,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补贴9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补贴6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补贴5000元。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废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黄标车,按第一阶段补贴标准的八成补贴。补贴时间从2014年8月2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申报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
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各相关人士应尽早安排黄标车的报废和办理补贴申领手续,确保按规定得到相应的补贴。东莞市环保局黄标车补贴咨询电话:2339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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