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与诉讼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共同诉讼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也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一、不当得利的举证一定是被告吗
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对要件事实承担主张责任,并在该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承担证明责任。一般遵循“最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不当得利案件中,没有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是原告,不是被告。
原告必须证明被告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
而被告的反驳证据是证明自己有合法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自助诉讼的风险分析
(1)起诉方面的风险
打民事官司不是谁想打就能打的,当事人的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否则就要承担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特殊情况之外,原告进行起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及提起上诉,都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否则就要承担相关请求不被人民法院受理的风险。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以及对于原告的起诉提出管辖权异议、对于相关人员的回避申请等都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就要承担相关请求不被人民法院准许的风险。
(2)举证方面面临的风险
当事人应当对于自己的诉讼主张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原告起诉或被告提出反诉时,负有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适当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如果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支持其所主张的事实,那么将要承担该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但法律、司法解释对于举证责任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在法院指定的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被人民法院认可的期限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不予质证(但对方同意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的除外),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3)庭审中面临的风险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对于原告的起诉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拘传强制其到庭。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遵守法庭的纪律和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不得扰乱审判秩序,否则就要承担被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者拘留的风险。
三、股东出资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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