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塞导致车不让,责任归谁?
时间:2023-07-07 18:24:57 1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如果后方车辆强行加塞导致安全距离缩短的话,后面的车辆根本反应不过来,再加上行车不规范所以加塞车辆要负主责。2、加塞后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但是后方司机直接撞上去的话那么后方碰撞的车辆要负主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车辆加塞被撞是谁的责任

车辆加塞被撞是加塞车的责任。车辆加塞车被撞的标准:

1、加塞并线发生剐蹭: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为加塞并造成后车追尾,是加塞车的全责;

2、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并在超车后发生追尾,这就是后车的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禁止从右侧超车,从右侧超车就属于违法行为;

3、压线追尾:如果压实线并造成追尾,汽车在行驶时禁止超越实线行驶。

车辆行驶时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忌酒后驾车;

2、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及气候条件随时调整车速;

3、切记长途行驶时应每隔两小时休息一次;

4、行驶中要集中注意力,杜绝打电话、吃食物等行为;

5、开车就不要喝酒,如果是醉驾后果很严重,可以找个代驾,或者找个地方睡一觉,不要开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全文9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第三者 最新知识
针对加塞导致车不让,责任归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加塞导致车不让,责任归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