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公证的房产分割协议?
时间:2023-07-11 14:00:37 1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产分割协议,最好公证一下,因为经过公证的房产分割,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在一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其中分割的人也会反悔,甚至撕撕毁分割协议。如果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即使到法庭上,法院也会按公证书进行判定的,因为公证处也是属司法机关,它是能代表法律程序进行的,也就是属第三方最有效的证人、证词。

房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本身都没有时间限制,至于协议是否有时间限制,这就看双方在协议书中的约定了,如果已经完成了房子的过户,那也没有必要再对房产分割协议去办理公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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