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几个部门共同负责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3-07-04 08:30:21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于每季度头一个月召开,由区长召集,区长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召集时,由区长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区长或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检查上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布置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部门要就履行职责情况、所监管行业上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中的问题、下步工作对策和措施向会议作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作出的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议定事项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督促落实。

五、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为构建和谐黔江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00五年六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几个部门共同负责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几个部门共同负责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